NANGANG第二十屆週日籃球聯賽:112/12/10衝突事件及禁賽公告

時間:112/12/10(日) 15:00場次
地點:南港運動中心
對戰組合:JD5(以下稱主隊) vs 士通資訊(以下稱客隊)
裁判:侯宏佳、周亭汝

事件說明:

於第四節約末16秒時,主隊1號帶球過半場,客隊25號抱住主隊1號進行犯規,裁判立即吹判犯規,主隊1號不滿犯規動作過大,向客隊25號揮拳,客隊25號向前理論,場上雙方其餘球員、裁判、工作人員也立即介入衝突欲將雙方拉開,拉開的過程中主隊10號向客隊25號叫囂,客隊25號言語怒罵,主隊9號不滿也向客隊25號叫囂,工作人員立即將主隊9號拉開,客隊場上隊員將客隊25號拉回至客隊球員席區,後續討論判決執行罰則後,後續無衝突直至比賽結束。

經影片檢視後:
1.客隊25號向主隊1號犯規,此動作認定違反運動精神(U)之動作
2.客隊25號言語怒罵為技術犯規之動作(T)
3.主隊1號向客隊25號揮拳,應為奪權犯規之動作(D)
4.主隊10號向客隊25號理論叫囂為技術犯規之動作(T)
5.主隊9號言語怒罵為技術犯規之動作(T)
6.主隊4號、19號、77號皆有離開球員席踏進場內但未參與衝突,按照現行FIBA籃球規則為共登記一個奪權犯規(D),且須取消該場比賽資格

球員懲處公告:
JD5
1號 曾○軒 禁賽一場(禁賽場次:112/12/17 15:00之季後賽十二強賽事)

以上懲處依照TEAMPOWER競賽規則12條之1

『凡比賽發生鬥毆事件,以及球隊成員對裁判、記錄台人員、聯盟現場大會人員,舉凡 恐嚇、言語怒罵、威脅、…等不當行為,聯盟有權依情節嚴重性,決議該隊(員)禁賽1至3場之處分。情節嚴重者取消該隊(員)往後出賽資格,不予退費。凡打群架者,即當場取消球隊往後所有賽程,不予退費。』

 聯盟經討論決議後,以上懲處立即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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