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EAMPOWER籃球聯盟競賽規則
※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及避免比賽進行中發生不必要的糾紛,請參賽的球友了解並遵守下列規定,一但參賽即代表同意下列所有規定事項,不得異議。
一、主辦單位:TEAMPOWER運動聯盟。
二、比賽地點:大台北地區室內籃球場(TEAMPOWER保有隨時調整比賽場地之權益)。
三、比賽規則:採用FIBA 最新籃球規則。
四、球員資格:
- 凡曾參加SBL、UBA公開一級及HBL甲級及其他職業聯賽、學生甲級賽事,或曾擔任各級國家代表隊球員者,按年份及月份計算退役滿兩年後,方可報名聯盟賽事。(以下簡稱退役球員)。
- A級或挑戰組球隊開放報名一名現役UBA甲一級或HBL甲組球員(含退役未滿兩年)。(以下簡稱現役球員)。
- A級或挑戰組球隊可報名一名現役球員及一名退役球員;或兩名退役球員。
- 舉凡上述資格球員,按年份及月份計算退役滿兩年後,且年滿35歲,即為除役球員。
- 現役球員及退役球員僅能報名A級或挑戰組。其餘級別皆不開放報名。
- 球隊分級將一律由聯盟依當屆各隊實力進行分配。
五、分級制度:『A級』、『B級』、『C級』或『挑戰組』、『一般組』。將視該屆報名隊伍數進行調整。
六、比賽時間制度
- 比賽為一節10分鐘共四節。
- 聯盟採無限延長制,第一次延長賽時間為2分鐘;往後延長賽時間皆為1分鐘,直至分出勝負為止。第一次延長賽兩隊皆有一次暫停,第二次延長賽開始沒有暫停。每一次延長賽結束,將立即開始進行下一次延長賽,無休息時間。
- 比賽除暫停、前三節最後24秒(進球不停錶)及第四節最後兩分鐘(全停錶)、裁判暫停、傷停期間停錶、罰球停錶,其餘時間將皆不停錶,每次暫停時間為30秒。
- 罰球停錶時機:裁判於紀錄台前,宣判完犯規後即停錶。待罰球結束後,球成活球即開錶。
- 暫停停錶時機:若球隊請求暫停,裁判響哨後即停錶。待暫停結束後,裁判將球置於發球員可處理的位置即開錶。
七、晉級標準:
- 晉級季後賽隊伍數,將於各聯賽賽前領隊會議宣布。
- 晉級資格判定:
- 球隊於每組比賽名次,依據其勝負場數,以所得積分計算,即勝一場得2分,敗一場得1分(包括比賽開始後,比賽人數不足判定失敗者)。棄權得零分。
- 若兩隊以上積分相等時,以對戰勝負關係判定名次。
- 如果兩隊或兩隊以上積分相等,且互有勝負關係,將進一步依照下列順序判定名次:
- 相關球隊得失分差較高者。
- 相關球隊總得分較高者。
- 整組比賽得失分差較高者。
- 整組比賽總得分較高者。
八、獎勵辦法:
- 各級冠亞軍頒發每隊獎盃乙座,紀念獎牌14枚(如該場地分為ABCD四級,則取消紀念獎牌,可加購80/面)。
- 各級得分王、籃板王、助攻王、抄截王、阻攻王、三分球王,頒發每人紀念獎盃乙座。
- 個人獎項計算方式:得分王、籃板王、助攻王、抄截王、阻攻王以例行賽平均值計算;三分球王統計方式為例行賽總進球數。季後賽不列入計算。需達各聯賽規定之出賽累積場數,未達者將不列入計算。
- 各級冠軍賽增設MVP獎盃乙座。判定方式為該場攻守紀錄最佳者。
九、申訴方式:
- 各隊如有申訴事件,隊長應在比賽結束後,於記錄表「球隊抗議欄」內簽字,並在該場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,以書面詳細記載申訴之原委及經過,由領隊或教練簽章,連同保證金新台幣3000元送交聯盟現場工作人員;聯盟接受申訴後,將立即召開審判委員會議,以其判決為終決,不得異議。若判定其申訴成立者保證金發還,若判定其申訴不成立者保證金沒收充當聯賽基金。
- 賽務委員會議成員:聯盟裁判長、現場工作人員、賽務長、該場執法裁判等人。
十、比賽服裝:
- 參賽球隊必須自備球衣,各隊必須穿著整齊一致且款式相同的球衣,球衣前後必須有號碼,球衣與球褲的樣式及顏色有不同者不得出場比賽。
- 禁止其他顏色混搭及黏貼號碼上場比賽。
- 為紀錄台登記方便,球衣號碼00號視同0號。
- 若整套球衣無號碼,該名球員可視為0號或00號,若隊上已有0號或00號球員,則不適用。
- 若球衣與球褲號碼不同時,將依球衣號碼為主。
- 聯盟開放球衣內穿著短袖內束衣及長袖內束衣,如有兩位或兩位以上隊員穿著長短袖束衣,顏色需整隊統一,束褲則無限制。
- 無整齊球衣之球隊可向聯盟訂購,聯盟將提供報名球隊的優惠方案。https://www.tpservice.com.tw/
- 若需租借球衣,煩請於一週前告知數量,每次採整隊進行租借。租借費用為:每件上衣50元,每件褲子50元。
十一、球隊(員)參賽及賽程安排須知:
- 聯盟將會於各聯賽指定日期前公佈賽程表,賽程排定後即無法更動,敬請參賽球隊預留時間,配合賽程出賽。
- 各聯賽開賽首週賽事,所有球隊不得申請無法出賽,將依聯盟排定為主。
- 各球隊可於報名表中提出無法出賽日期及出賽時間的要求,聯盟將會盡量配合。
- 聯盟排訂賽程後,如需調整賽程,務必二週前一律填寫調賽申請表格( http://gofile.me/4sRKr/1jLd3nIwv ),並以E-mail提出,聯盟盡量協助調整賽程。
- 在同一地區的週六(或週日)聯賽中,每人限報一隊,不得重複報名,亦不得跨級報名。( GLORY週六、TEAMPOWER週六、NEIHU週六、NANGANG週日、NEIHU週日、TUCHENG週日皆為獨立不同的聯賽。)
- 球隊必須於季前領隊會議,對本隊報名球員名單作最後確認,其後不得再行更換及新增(包括受傷球員、從未出賽之球員、服兵役、長期出差)。
- 場地皆為租借,嚴禁灌籃或拉扯籃框。
- 每隊最多可報名16名球員,比賽當天最多可登錄14名球員。
- 參加比賽隊伍,在比賽前30分鐘到達比賽場地,向紀錄台領取球員登錄單。並於開賽前15分鐘送回至紀錄台,完成球員登錄手續。
- 開賽後如未登錄球員上場,將立即暫停比賽核對球員資格,並給予技術犯規一次,此次技術犯規登記於教練欄中。執行技術犯規後,該名球員即可繼續比賽。
- 球隊於開賽時間後8分鐘末達標準開賽人數4人,以棄權論。聯盟開賽人數為4人,本條乃聯盟單行法。
- 參賽球隊需備有深、淺色(白色)球衣各乙套,避免與對手之球衣顏色重複。
- 賽程表中隊名在前者”主隊”著淺色(白色)球衣,球員席位置為背對記錄台左側。隊名在後者“客隊” 著深色球衣,球員席位置為背對記錄台右側。若球衣顏色無法依規定穿著時,請事先自行調。
- 參賽球隊請依聯盟賽程出賽。如遇租借場地之校方(館方)及政府機關需使用場地,及天候因素(如颱風天宣佈放假等),聯盟保有調整或延後賽程之權利。
- 嚴禁比賽時球員互相挑釁、叫囂。若屢勸不聽,聯盟有權禁止該名球員繼續參賽。
- 聯盟無提供任何人身意外保險,請各參賽球員注意。
- 各聯賽領隊會議後,不再接受任何賽程及時間要求。
- 各聯賽領隊會議後,將不得再新增球員或更改隊員名單。
十二、禁賽說明:
- 凡比賽發生鬥毆事件,以及球隊成員對裁判、記錄台人員、聯盟現場大會人員,舉凡恐嚇、言語怒罵、威脅、…等不當行為,聯盟有權依情節嚴重性,決議該隊(員)禁賽1至3場之處分。情節嚴重者取消該隊(員)往後出賽資格,不予退費。
- 凡打群架者,即當場取消球隊往後所有賽程,不予退費。
- 若因比賽人數不足而導致有禁賽球員球隊棄賽,則該場球員禁賽不成立。
- 凡球隊於賽後提出申訴有非報名球員出賽或球員資格不符者,經查證屬實者,判定違規球隊失敗。保留該場比賽非違規球隊攻守數據,以免影響該組別其他參賽球隊球員個人數據。該違規球隊所有球員將不列入個人獎項排行榜的計算,並取消晉級季後賽資格。
- 凡球隊於賽前提出申訴有非報名球員出賽或球員資格不符者,經查證屬實者,該名球員不得於該場比賽登錄且上場。
- 晉級季後賽隊伍公告後,將不受理例行賽違規事件申訴。
- 球隊棄賽論場次,皆不進行球員個人數據登記。
- 聯盟備有法律顧問,球隊(員)發生違法行為,聯盟將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十三、領隊會議:請各參賽球隊代表務必出席,若有下列事件請務必於領隊會議當天說明。
- 當屆無法出賽日期要求確認及協調。
- 當屆出賽時間要求確認及協調。
- 球員名單確認。
- 分級及分組公告及說明。
- 競賽規程的重要須知。
- 比賽相關問題。
- 賽程要求將依出席球隊要求為優先考量。
- 會議未到者,視同同意會議所有決議。
- 會議結束後,不得申請退賽及退費。
十四、本競賽規程得於當季賽前領隊會議或季中臨時領隊會議中,由會議程序另訂附則,修正時亦同。
十五、本規程中未詳儘之事宜,由聯盟與裁判長開會討論後決議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