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比賽地點:臺北市南港運動中心3F籃球場(臺北市南港區玉成街69號,TEAMPOWER保有調整比賽場地之權益)。
二、比賽規則:採用FIBA最新國際規則。
三、球員資格:
- 凡曾參加SBL、大專公開一級、HBL甲級及其他職業聯賽、學生甲級賽事,或曾擔任各級國家代表隊球員者,按年份及月份計算退役滿兩年後,方可報名聯盟賽事。(以下簡稱退役球員)。
- A級球隊開放報名一名現役大專甲一級或高中甲組球員(含退役未滿兩年)。(以下簡稱現役球員)。
- A級球隊可報名一名現役球員及一名退役球員;或兩名退役球員。
- 舉凡上述資格球員,按年份及月份計算退役滿兩年後,且年滿35歲,即為除役球員。
- 若被安排在B級與C級球隊,煩請從球員名單中剔除。否則若被檢舉及申訴後,查證屬實,請球隊自行負責。
- 球隊分級將一律由聯盟依當屆各隊實力進行分配。
四、分級及分組制度:本屆共招收35隊,分為A、B、C、D四級
- A級為6隊1組。
- B級共12隊,6隊為一組分為二組。
- C級共12隊,6隊為一組分為二組。
- D級為5隊1組。
五、比賽賽制:
- 比賽為一節10分鐘共四節。
- 延長賽為2分鐘,聯盟採無限延長制,第一次延長賽時間為2分鐘;往後延長賽時間皆為1分鐘,直至分出勝負為止。第一次延長賽兩隊皆有一次暫停,第二次延長賽開始沒有暫停。每一次延長賽結束,將立即開始進行下一次延長賽,無休息時間。
- 比賽除暫停、前三節最後24秒(進球不停錶)及第四節最後兩分鐘(全停錶)、裁判暫停、傷停期間停錶、罰球停錶,其餘時間將皆不停錶。
- 罰球停錶時機:裁判於紀錄台前,宣判完犯規後即停錶。待罰球結束後,球成活球即開錶
- 暫停停錶時機:若球隊請求暫停,裁判響哨後即停錶。待暫停結束後,球成活球即開錶。
六、賽制、晉級標準及個人獎項規定:
- 例行賽:
- A級為6隊一組,例行賽5場外加一場季後賽事,總共進行6場賽事。
- B級為6隊一組分為二組,例行賽5場外加一場季後賽事,總共進行6場賽事。
- C級為6隊一組分為二組,例行賽5場外加一場季後賽事,總共進行6場賽事。
- D級為5隊一組,進行小組循環排名賽後分為二組進行雙循環賽制,例行賽6場
- 本屆季後賽晉級標準(只會進行冠亞軍賽):
- A級為1組,進行循環排名賽後,將進行六強單淘汰賽制。
- B級分為2組,進行小組循環排名賽後,將進行十二強單淘汰賽制。
- C級分為2組,進行小組循環排名賽後,將進行十二強單淘汰賽制。
- D級為2組,取4隊,進行四強單淘汰賽制。
- 晉級資格判定:
- 球隊於每組比賽名次,依據其勝負場數,以所得積分計算,即勝一場得2分,敗一場得1分(包括比賽開始後,比賽人數不足判定失敗者)。棄權得零分。
- 若兩隊以上積分相等時,以對戰勝負關係判定名次。
- 如果兩隊或兩隊以上積分相等,且互有勝負關係,將進一步依照下列順序判定名次:
- 相關球隊得失分差較高者。
- 相關球隊總得分較高者。
- 整組比賽得失分差較高者。
- 整組比賽總得分較高者。
- 各級冠亞軍頒發每隊獎座乙座,紀念獎牌14枚。
- 各級得分王、籃板王、助攻王、抄截王、阻攻王、三分球王,頒發每人紀念獎盃乙座。
- 個人獎項計算方式:以例行賽平均值計算(三分球王為總進球數),季後賽不列入計算。需達規定之出賽4場(含)以上,未達者將不列入計算。
- 各級冠軍賽增設MVP獎座乙座。判定方式為該場攻守紀錄最佳者。
七、比賽服裝:
- 參賽球隊必須自備球衣,各隊必須穿著款式相同一致的球衣,球衣前後必須有號碼,球衣與球褲的樣式、顏色不同者不得出場比賽。
- 禁止其他顏色混搭及黏貼號碼上場比賽。
- 為紀錄台登記方便,球衣號碼00號視同0號,每隊僅能有一位00號球員或0號球員。
- 若整套球衣無號碼,該名球員可視為0號或00號,若隊上已有0號或00號球員,則不適用。
- 若球衣與球褲號碼不同時,將依球衣號碼為主。
- 開放球衣內穿著短袖束衣及長袖束衣,有袖子束衣顏色須整隊統一,束褲則無限制。
- 無整齊球衣之球隊可向聯盟訂購,聯盟將提供報名球隊的優惠方案。
- 若需租借球衣,煩請於一週前告知數量,每次採整隊進行租借。租借費用為:每件上衣50元,每件褲子50元。
八、球隊(員)參賽及賽程安排須知:
- 聯盟將於09/13(三)前公告前二週賽程(09/17、09/24),剩餘賽程將提早2-4週公告,敬請參賽球隊預留時間,配合賽程出賽。
- 開賽首週(09/17)賽事,所有球隊不得申請無法出賽,將依聯盟排定為主。
- 球隊可於報名表中提出無法出賽日期及出賽時間的要求,聯盟將會盡量配合。
- 聯盟排訂賽程後,如需調整賽程,務必二週提出,聯盟盡量詢問其他球隊是否願意協調賽程。
- 在同一個聯賽中,每人限報一隊,不得重複報名,亦不得跨級報名。
- 球隊必須於季前領隊會議,對本隊報名球員名單作最後確認,其後不得再行更換及新增(包括受傷球員、從未出賽之球員、服兵役、長期出差)。
- 每隊可報名16名球員,比賽當天最多可登錄14名球員。
- 參加比賽隊伍,在比賽前30分鐘到達比賽場地,向紀錄台領取球員登錄單。並於開賽前15分鐘送回至紀錄台,完成球員登錄手續。
- 開賽後如未登錄球員上場,將立即暫停比賽核對球員資格,並給予技術犯規一次,此次技術犯規登記於教練欄中。執行技術犯規後,該名球員即可繼續比賽。
- 球隊於開賽時間後8分鐘末達標準開賽人數4人,以棄權論。聯盟開賽人數為4人,本條乃聯盟單行法。
- 參賽球隊需備有深、淺色(白色)球衣各乙套,避免與對手之球衣顏色重複。
- 賽程表中隊名在前者”主隊”著淺色(白色)球衣,球員席位置為背對記錄台左側。隊名在後者“客隊” 著深色球衣,球員席位置為背對記錄台右側。若球衣顏色無法依規定穿著時,請事先自行協調。
- 參賽球隊請依聯盟賽程出賽。如遇租借場地之校方(館方)及政府機關需使用場地,及天候因素(如颱風天宣佈放假等),聯盟保有調整或延後賽程之權利。
- 比賽場地非聯盟所有,嚴禁灌籃或拉扯籃框,如有損壞請球隊自行負責。
- 嚴禁比賽時球員互相垃圾話挑釁、叫囂。若屢勸不聽,聯盟有權禁止該名球員繼續參賽。
- 聯盟無提供任何人身意外保險,請各參賽球員注意。
- 領隊會議(09/10)後,不再接受任何賽程及時間要求。
- 領隊會議(09/10)後,將不得再新增球員或更改隊員名單。
- 賽程要求將依領隊會議出席球隊要求為優先考量。
- 各隊賽程要求,聯盟將會盡量配合。賽程將依聯盟安排為主。
- 會議未到者,視同同意會議所有決議。
- 會議結束後,不得申請退賽及退費。
- 本屆確定停賽日期及說明:10/01(中秋連假)、10/08(雙十連假)、10/29(中心活動)、11/05(中心活動)、12/31(元旦連假)。
九、禁賽說明:
- 凡比賽中發生鬥毆事件,以及球隊成員對裁判、記錄台人員、聯盟現場大會人員,舉凡恐嚇、言語怒罵、威脅、…等不當行為,聯盟有權依情節嚴重性,決議該隊(員)禁賽1至3場之處分。情節嚴重者取消該隊(員)往後出賽資格,不予退費。
- 凡打群架者,即當場取消球隊往後所有賽程,不予退費。
- 若因比賽人數不足而導致有禁賽球員球隊棄賽,則該場球員禁賽不成立。
- 凡球隊於賽後提出申訴有非報名球員出賽或球員資格不符者,經查證屬實者,保留該場比賽非違規球隊攻守數據,以免影響該組別其他參賽球隊球員個人數據。該違規球隊所有球員將不列入個人獎項排行榜的計算,並取消晉級季後賽資格。
- 凡球隊於賽前提出申訴有非報名球員出賽或球員資格不符者,經查證屬實者,該名球員不得於該場比賽登錄且上場。
- 若因球隊違規棄權或人數不足棄賽論場次,皆不進行球員個人數據登記。
- 晉級季後賽隊伍公告後,不受理例行賽違規事件申訴。
- 聯盟備有法律顧問,球隊(員)發生違法行為,聯盟將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十、分級及分組: